投诉和提意见的方法

为倾听群众呼声、回应群众关切,畅通民意与反腐举报渠道,及时解决各类问题,江和市人民政府特开设官方投诉建议及反腐举报通道。你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、对本市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,以及发现的腐败与作风问题,均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,我们将依规办理、及时反馈,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。

一、受理范围(含反腐专项)

1. 各级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工作作风、服务效率、履职尽责等问题的投诉与建议;

2. 脱贫攻坚、乡村振兴、城市建设、民生保障、生态环境、营商环境等领域的意见与诉求;

3. 公共服务、基础设施、市场监管、社会治安等领域问题的反映与建议;

4. 反腐专项受理:党组织和党员违反“六大纪律”的违纪行为;监察对象(公职人员)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、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;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。

二、投诉举报方式(2种)

1. 官方邮箱反馈:将投诉举报内容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官方指定邮箱:seejianghe@163.com,邮件标题注明“反腐举报/投诉建议+具体事项”,正文写明详细情况、联系方式与证据线索。

2. 权威渠道直达

• 全国纪检监察统一举报电话:12388(本地直拨,异地加区号);

• 网络举报:登录www.12388.gov.cn 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(www.ccdi.gov.cn),进入12388举报专区,支持署名或匿名举报;

• 信函举报: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2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中心(请注明“举报材料”);

• 现场举报:携带身份证及书面材料,前往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接待场所当面举报。

三、举报与投诉须知

1. 提倡实名举报,请提供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准确联系方式,以便优先处理、及时反馈;确需匿名的,可选择对应举报渠道的匿名模式。

2. 举报内容须真实具体,写明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、金额、证据线索等,避免笼统表述;严禁诬告陷害、制造假证,否则需承担纪律与法律责任。

3. 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信息,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;对举报线索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,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。

四、反馈与监督

1. 一般投诉建议: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初步反馈,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回复;

2. 反腐举报: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程序办理,实名举报将优先处置并反馈进展;

3. 若对办理结果有异议,可通过上述渠道申请复核。

江和市人民政府

2026.1.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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